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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龍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售後效勞——【退換指南】
 

煙臺龍海起重針對貨物的退換主要有以下幾點:

 1. 商品送達後3天以內,如果您更改購買意向,煙臺開發區龍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受理未開封产品的無理由退換貨(顧客需自理物流費用、及其他費用,無理由退換需至電公司申請)。 
 2. 對於送貨上門的用戶,請您在收到商品時當場按照送貨訂單檢查驗收,如商品缺少、破損、殘缺、錯發情況請當場指出並拒收。拒收後請致電我公司,我們將免費重新配送,否則一經簽收再發現問題,則需您先致煙臺開發區龍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客服或銷售人員闡明原因,得到我公司許可後方能將产品寄回,由此而产生的運輸費用需自理,我們在收到您寄回的商品後再重新配送。
 3. 請註意所退商品必須有良好的包裹包裝(包括包裹填充物及外包裝箱或外包裝袋),您可以重新使用煙臺開發區龍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發貨時的包裝材料,如包裹內部發出碰撞聲或小件物品零散置於包裹中,請您務必放入足夠的填充物。
 4. 用戶所購商品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品質問題,如在保質保修期內供應您與我公司的合同,我公司根據合同上的保質保修條款進行處理。

 

以下情況龍海起重公司很難予以辦理退貨:

1.並非由煙臺開發區龍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出售的商品;
2.已使用商品,但有品質問題除外;
3.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導致出現品質問題的商品。产品曾受到:非正常使用、非正常條件下存儲、暴露在潮濕環境中、暴露在溫度過高或過低溫度中、未經授權的修理、誤用、疏忽、濫用、事故、改動、不正確的安裝、不可抗力、食物或液體溅落、产品的正常磨損等。
4.顧客在退換貨之前未與煙臺開發區龍海起重工具有限公司客服或銷售人員取得聯絡、退回产品外包裝不完整、退回产品的配件及所附資料不全、退回产品的發票或發貨小票丟失、塗改或損壞。
5.超出品質保質期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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